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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六)公示
体检与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情况报县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拟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在体检与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有效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未达最低控制分数线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首聘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自本次公告发布时间起一年内若该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相关程序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招聘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在聘期间,待遇按庐政办〔2018〕13号、130号文件规定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遵守我县防疫有关规定。考生在现场报名、考试当天“安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相应场所。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相关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公告由庐江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22191(县发改委)
0551-82567008(庐江台创园管委会)
0551-82569769(县事管中心)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551-87332015(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87332211(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庐江县2021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xls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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