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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体检对象的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列为体检对象。
2.体检时间、地点: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信息通知考生。
3.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按体检项目据实缴纳体检费。考生应按时参加体检,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城市人民政府网、桐城市人民医院网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卫计委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
拟聘人员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及相关学位证书原件至桐城市卫计委审核,逾期或提交材料与招聘岗位要求不符合者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书之日起7天内到桐城市人民医院报到并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赴高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为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客观公正,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桐城市卫计委:0556-6136602
桐城市人社局:0556-6136609
桐城市人民医院:0556-6197009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 附件1桐城市人民医院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桐城市人民医院2019年赴高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桐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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