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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凤阳县人民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51人)

2018-11-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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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关于完善公立医院人事薪酬制度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5〕29号)、《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及《凤阳县公立医院周转池事业编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凤编办[2018]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凤阳县人民医院第二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凤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凤阳县人民医院共同组织实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县编办、县财政局配合,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凤阳县人民医院第二次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87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主治医师资格并在三甲医院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0岁以下;具有副主任及以上医师职称并在二甲及以上医院工作五年以上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六、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等信息于2018年11月7日在凤阳县政府网、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6 日~2018年11月20日

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二楼)。

咨询电话:0550-6711707(报名期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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