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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庐江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公告(40人)

2021-09-08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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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合成考试总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五)体检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在参加面试考生中按面试成绩高的、科目二成绩高的顺序依次排序确定(须在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内,下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卫健委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向县卫健委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医院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被考察人选须提供报考所需证件原件、相关考察材料及个人档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的,取消其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七)公示及报批

1.公示。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而导致岗位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报批。公示结束后,各招聘医院将有关材料报县卫健委审核,县卫健委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批复手续,并报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备案。

(八)聘用

1.被确定聘用的人员由县卫健委统一开介绍信到单位报到。聘用人员持介绍信须在一周内到聘用单位报到,如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单位岗位分配或报到后不按时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和政策,办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核定时间以县卫健委批复文件为准。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经考察不能胜任岗位者,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工资待遇:由聘用单位根据本单位工资薪酬制度,自主核定人员工资标准。

2.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3.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卫健委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疫情防控须知

1.请提前申请“安康码”,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考生进入相关场所前须进行体温检测,扫码后显示的安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均为“绿码”,身且体无异常状况者(额温低于36.8℃,腋下低于37.3℃)方可进入。期间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全程佩戴口罩。

3.考生在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各个环节,前14天内有庐江县外居住、旅行经历的考生,进入相关场所时,需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

4.笔试当天“安康码”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症状的考生,请提前主动报告防疫工作人员,除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外,还需作出书面承诺,经驻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同意后,方可经专用通道进入参加笔试。考生如出现上述情形的,不得进场参加面试。

5.考生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6.考生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症状请如实报告所在地疾控部门并及时就诊,报名及考试期间有身体不适症状的人员要立即向工作人员报告并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7.请提前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行考试当天至少提前一小时抵达考点,进入考场前务必要严格使用酒精消毒用品进行手部消毒,并始终保持安全距离。

8.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委、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六、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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