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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52人)

2020-11-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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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面试工作组织 

面试工作由市第一人民医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5)考试成绩计算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60%+面试成绩×40%;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实际面试成绩。以上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以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笔试合成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专业知识》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下,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市第一人民医院将体检、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入编(周转池编制)等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 0550-3072682、0550-3526026。 

本公告的相关事项由市第一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xlsx

      2、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doc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3.doc

4、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附件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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