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制度。具体定岗由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研究后确定,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三、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金安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2、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考试等有关的信息将在金安先锋网(www.jaxf.gov.cn)公布,一经公布,视同通知到本人。
3、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指定具体辅导材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考试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委实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咨询电话:0564-3261192;0564-5150510
监督电话:0564-3261007
附件:六安市金安区从社区工作者中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六安市金安区委组织部
六安市金安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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