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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十一、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天。
十二、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三、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部门监督、检查、指导。招聘单位负责人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规定回避。
十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25632(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2—2056631(市考试中心);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52-2073910;
监督举报电话:0552—3110232(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陆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bengbu.gov.cn)查询。
特此公告
蚌埠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 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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