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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庐江县部分县属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人)

2021-04-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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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及档案,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予以公示,时间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拟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报到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不合格或主动放弃产生缺额的,从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有效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报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人社局审核合格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本次公告自发布时间起一年内若该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相关程序在同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

招聘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聘用人员工资及相关待遇按照我县县属国有企业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四、防疫要求

报考人员应遵守我县防疫有关规定。考生在现场报名、考试当天“安康码”和“行程码”均为绿码,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相关场所。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财政局(县国资委)、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委)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51-82560386  县乡投公司

              0551-87388200  县城投公司

政策咨询电话:0551-87388050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

考务咨询电话:0551-87332015  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87332211  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庐江县部分县属国有企业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国有企业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庐江县财政局(县国资委)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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