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提前在长丰英才网站(http://www.ahcfrc.com/)发布,请予以关注。
(七)总成绩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权重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在长丰英才网站(http://www.ahcfrc.com/)公布。
(八)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总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以笔试合成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按《科目一》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再相同时以考察决定取舍(下同)。
(九)体检和考察
1、对初选人员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
2、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考生进入考察。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由用工单位或合肥丰创人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拟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及工作经历等。
4、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在体检、考察中不合格的,则在同岗位考生中参照确定初选人员方式依次等额有效递补。
(十)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作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和长丰英才网站(http://www.ahcfrc.com/)公示5天,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
(十一)录用和待遇
1、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或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的人员不入长丰县事业编制,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本人与有关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首期合同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2、县人民法院(20221001、20221002)岗位,年人均薪酬待遇9.5万元(包含四险一金)。
3、县交通运输局(20221009)、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1010)岗位,年人均薪酬待遇11-14万元。
4、吴山镇政府(20221003)、陶楼镇政府(20221004)岗位,年人均薪酬待遇不超过6万元(包含四险一金)。
5、县卫健委(20221005、20221006)、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20221007、20221008)、县教体局(20221013)、县农业农村局(20221020)岗位,根据本人资历,年人均薪酬待遇在6.4-7万元之间(不包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按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6、县投资促进中心(20221011、20221012)、县审计局(20221014、20221015、20221016)、县发改委(20221017、20221018)、县委组织部(20221019)、县直机关工委(20221021)、县乡村振兴局(20221022)岗位,根据本人资历,年人均薪酬待遇在6.76-7万元之间(不包含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具体按县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的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应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8、建立考生备选库。本次招聘对已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备选登记。用人单位如出现人员空缺,依据相关程序和规则,在该批次考试中依据考生中,按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递补(如遇分数相同的,则按照确定初选人员方法),递补有效期设置为半年(自第一批拟聘用人员公示截止日期起计算)。
四、其它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等文件,笔试费用45元/人/科、体能测试费用55元/人、面试费用80元/人。
3、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资料恕不退还,招聘单位承诺对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所有信息保密。
4、招聘单位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应聘资格,已录用的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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