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滁州市公安机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23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23名,其中市直145名,琅琊公安分局13名,南谯公安分局13名,全椒县公安局50名,来安县公安局108名,天长市公安局30名,定远县公安局60名,凤阳县公安局69名,明光市公安局35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滁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岗位薪酬待遇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残疾、纹身;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本市户口(含2市、4县、3区)或在本市有固定住所的非本地户口;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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