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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在怀远县政府网及相关公共场所向社会公布。(招聘各环节的结果及后续相关事宜如考试成绩公布、面试通知、面试成绩、体检通知等均在怀远县政府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2021年怀远县卫健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名须本人手写),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以岗位代码区分)。
考生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进行电子摄像,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1张、学历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2021年7月31号之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6日—4月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3.报名地点:怀远县卫生服务中心五楼516室(怀远县榴城镇乳泉大道与卞河路交口,榴城镇政府东侧)
4.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5.其他事项
(1)根据各岗位报名人数设定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为2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为3-5人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招聘计划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1.5比例确定),不足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录计划数(减少招录计划数的岗位开考比例不变,若有减少或取消岗位计划情况,将于报名结束后在网站公示)。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8日到怀远县卫生服务中心五楼516室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
(2)2021年5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怀远县卫生服务中心五楼516室领取《准考证》。
(3)报名时考生需出具安康码,并佩戴口罩,在工作人员安排下有序进入报名场所进行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1)财务管理(211001、211002)、收款(211003)、行政管理(213001、213002)、计算机(213003)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以及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其余岗位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卫生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笔试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5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 (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及潜能等。
(1)根据笔试成绩,同一岗位(以岗位代码区分)在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招聘数为2人及以下的岗位,按1:3比例确定;招聘数为3-5人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招聘数为6人及以上的岗位,按1:1.5比例确定),如出现岗位符合面试条件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符合面试条件人选全部进入面试程序。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入围人员需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地点另行发布通知)、交纳面试费(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生如不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后,笔试与面试成绩按5:5(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的比例合成考试最终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最终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数同一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最终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招聘岗位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级别高者优先;若专业技术资格级别相同,报考学历高者优先。
2.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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