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选调人选,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入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对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按照考察人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五)有关事项
1.调入人员凡涉及到个人职称等有关问题,按职称管理有关文件和调入单位的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6-6121460(桐城市委组织部办公室)
0556-6135149(桐城市委编办综合科)
0556-6136609(桐城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0556-6699516(桐城市纪委监察委派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附:1.桐城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2.2022年市委组织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中共桐城市委组织部
中共桐城市委编办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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