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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体检公告

2018-06-20   来源:展鸿教育  浏览次数:

根据《石台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规定,现将公开招聘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数、面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结果,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应聘人员6名,分别是:

序号

招聘岗位

准考证号

1

石台县旅发委旅游对外宣传中心

lf201802

2

石台县文广新局文物管理所

wg201807

3

石台县住建委房屋征收管理局

zj201803

4

石台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cz201802

5

石台县广播电视台

gd201801

6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jt201802

二、体检时间

2018622日(星期五)。

三、办理报到

请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8622日(星期五)上午700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石台县人才办(石台县委办公楼三楼)报到,抽签确定体检序号。

四、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石台县人才办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五、注意事项

1、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自理,实际费用以体检医院根据体检项目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准。

2、参检应聘人员不得携带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地点。若因特殊原因已带来者,必须关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

3、参检应聘人员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参检(不能饮水)。参加体检的女性应聘人员如在月经、怀孕或可能已受孕期间,请事先向石台县人才办书面说明,石台县人才办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参检应聘人员在体检现场必须服从管理、听从指挥,体检过程实行全封闭管理,参检应聘人员不得与外界联络,不得提及本人姓名及与本人身份相关的信息。

5、参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其他人员陪同参检。

6、对冒名顶替者、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参检应聘人员,按违纪处理,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

7、体检不合格者、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过程中违纪的应聘人员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该职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进行体检。

六、联系电话:0566-6022144

 

 

石台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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