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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公安局公开招聘10名特警辅警队员的公告

2018-06-04   来源:展鸿教育  浏览次数:

 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县公安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特警辅警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公安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

    3、男性;年龄18—26周岁(1999年6月10日至1991年6月10日之间出生);五官端正;身高不少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5千克;双侧视力不低于5.0。

    4、复退军人或高中及以上毕业生。

    5、报名人员已有工作单位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曾被开除党、团籍的;在受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曾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曾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2、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3、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4、配偶、直系亲属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有国(境)外的政治背景在考察期满30天后仍无法查清的。

    5、原被公安机关辞退和主动辞职的,不予招聘。

    6、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于2018年5月31日在东至县政府网(http://www.dongzhi.gov.cn/)发布。

    (二) 报名与资格审查

    2018年6月10日至1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接受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者先到东至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县公安局大楼西裙楼一楼)依据《体检项目和标准》进行初检。报名者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退伍证、毕业证、表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不接收委托报名)。6月14日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于6月15日8∶00时,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工作由县公安局组织实施,县人社局、财政局指导。驻县公安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考试项目:1、测试1000米;2、面试。

    (1)1000米测试

    1000米测试时间:2018年6月16日15∶00时至全体报名人员测试结束止。

    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报名人员进行1000米测试,依据《测试项目评分表》(张贴在报名处)分别折算成分数(100分制)。

    将1000米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并公布,测试成绩张贴在报名处;取前20名进入面试,不足20名,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2018年6月17日8∶00。

    面试地点: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100分制。

    (3)个人总成绩计算

    将体能测试成绩×60%与面试成绩×40%及加分项之和为个人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并公布(如遇分数相同,以1000米测试成绩高者列前,如仍相同,由用人单位考察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遇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加分条件:竞聘人员系中共党员者总成绩加3分;在部队期间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总成绩加3分,被评为“优秀士兵”总成绩加2分(个人三等功、优秀士兵享受一次最高分)。

    (四)体检、考核人员确定

    按个人成绩自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个人成绩张贴在报名处)。取前10名进行体检。

    2018年6月26日7:00时前,在县公安局大门口广场集中前往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项目和标准张贴在报名处,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竞聘,依次递补。

    自体检合格始,由县公安局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五天。经考试考核并在公示后无举报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县公安局试用二个月,试用期合格后依法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待遇

    聘用特警辅警队员受聘期间月基本工资1600元+月绩效工资+年终绩效,并逐年按一定比例增长,并按相关政策为被聘用人员交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计划生育险)。

    四、其他

    本公告由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7029051、监督电话:0566-7029008。

 

 

 

东至县公安局

东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至县财政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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