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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示和聘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滁州市政府网、滁州先锋网、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入编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办发〔2002〕35号、皖政办〔2006〕13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2.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报名咨询电话:0550-2199935
政策咨询电话:0550-3047981
监督电话:0550-3027850
本公告由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
附件1:2018年滁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3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2.
附件2滁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
3.
中共滁州市委组织部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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