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庐江县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县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聘人员公开选调3名工作人员,现就选调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工作能力强,岗位服从性好;
2.进入事业单位编制满1年(时间计算到2023年10月),近3年(2020-2022年)年度考核(含试用期满考核)须达到合格等次(时间不足3年的按实际进入事业单位编制时间计算);
3.报考人员须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求为:财政学类、金融学、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0月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类推);
5.具有选调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要求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3.存在违规不在岗情形的;
4.按规定其他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二、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及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1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地点:庐江县财政局人秘科(县财政局办公楼4楼410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填写好的选调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一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同意报考介绍信(附件2)一份;
(5)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含《聘用合同续签书》);
(6)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县财政局负责初审,资格审查合格人数现场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县人社局复核。实际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须达到N+1的比例,未达到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二)考试
本次选调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若报名人数超过30人的,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及内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调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入围人选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面试采取百分制,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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