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县政府网—站群导航—和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科目成绩每门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2023年6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可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含加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考试成绩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含加分)并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和县政府网—站群导航—和县人社局信息公开网页)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含加分)以上人员排名情况。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分数控制线(含加分)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报考人员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按照报考人员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笔试合成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含加分)成绩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专业测试前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2023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服务基层的证书(鉴定表),退役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2023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相关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参考上述第2条),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报考定向招聘“以普通高校毕业生身份入伍的退役军人”和“退役士兵”岗位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有工作经历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有职(执)业资格或证书要求的,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材料;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需缴纳专业测试费80元(按皖价费〔2009〕118号规定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
七、专业测试
岗位专业测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其中报考和县教育局所属幼儿园专业技术岗(岗位代码:1006006)、和县机电工程学校专业技术岗(岗位代码:1006007-1006010)的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其他岗位专业测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方案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适时公布。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场考生的平均分数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合成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后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县政府网—站群导航—和县人社局)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合成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
成绩合成时,笔试合成成绩(含加分)、专业测试成绩和考试最终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含加分)、《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含加分)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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