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社会治安管控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和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50名。
二、招聘条件
具备狙击、排爆、武术、突击等特殊专业技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危害国家安全被判刑、故意犯罪正在服刑的;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其它不适合担任辅警的情形。
三、报名事项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四、笔试
笔试内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时事政治》、作文等,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六、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公示人员。
1. 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在“广德公安”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同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聘期工资待遇
月基本工资待遇不低于1800元。聘用期间,按照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相关规定购买相关保险。
九、有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提供真实证件,按照规定参加招聘程序,如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如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视情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6022441转4517(县公安局政治处)
监督电话:6040316(县人社局)
6022441转3495或者110(县公安局督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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