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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石台县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公告(6人)

2021-04-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73号)规定,现就2021年石台县公开招聘中学新任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2021年度石台县中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6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4月12日起同时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石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shitai.gov.cn/)、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及相关媒体统一发布。 

在2021年度石台县中学新任教师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专项招聘应届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1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19年、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19年、2020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具备有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2021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4、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4月(含)后出生”。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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