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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公告(47人)

2020-09-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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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因工作需要,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岗位设置所需条件要求,招聘德才兼备优秀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44人(男性)、政府专职消防文员3人(女性)。[支队指挥中心接警员3人(女性),支队战勤保障科5人(驾驶员4名、战斗员1名),镜湖大队4人(驾驶员4名),鸠江大队13人(驾驶员3名、战斗员10名),三山大队11人(驾驶员3名、战斗员8名),经开区大队4人,南陵大队7人(驾驶员2名,战斗员5名)](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坚定的政治素质、较强的正义感。

2、热爱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自愿从事应急救援、消防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学历,包括具有高中以上同等学历的技校、中专、高职学历。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条件应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有关规定。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9月1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9时至10月15日17时,逾期不予补报(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6楼招录办(鸠江区赤铸山东路方特东方神话往东1公里)。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驾照、退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A4纸),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确因报考人数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的,须经批准后,降低开考比例为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三)考核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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