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聘用审批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繁昌县政府网站、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按规定公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履行审批聘用手续。若2018年12月30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组织督查和指导。
对违反有关规定、不按招聘计划、规定条件或擅自更改招聘方案给招聘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宣布招聘无效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咨询电话:0553-7864225;监督电话:0553-7878131。
繁昌县委组织部 繁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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