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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2018年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17人)

2018-08-14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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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工作需要,为畅通基层人员上升通道,增强激励效果,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市直单位决定面向全市三县一区选调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一)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 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精准科学选人用人的原则。

(三)坚持密切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

计划选调工作人员17名,详见职位计划表。 

三、选调范围     

(一)报考机关及参公单位

亳州市三县一区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事业单位

亳州市三县一区范围内,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参公单位人员可以报考。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能报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选调对象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2. 报考机关、参公单位职位,应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报考事业单位职位,应在现单位工作3年以上的事业编制人员、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1日)。

3.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8月2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尚在试用期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30人的岗位只面试不笔试;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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