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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蚌埠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人)

2020-07-13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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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成绩合成

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50% + 面试成绩×50%

每次计算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

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同岗位面试测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

七、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民政局按照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影响聘用的取消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0年10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八、招聘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全过程接受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对违反人事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考生,视情节轻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由蚌埠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招聘各环节及后续相关事宜均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http://www.bbrsksfwdt.cn/)发布,不再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逾期责任自负,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人事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政策咨询电话:0552-3715012(蚌埠市民政局人事教育科)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52-2056631、2073910(蚌埠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2-3715023(蚌埠市纪委监委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0552—3125632(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附件1:蚌埠市民政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蚌埠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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