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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屯溪区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专业测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0559-2596311(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559-2596142(区委组织部干部室)
报名系统技术事项咨询电话:0559-2359197(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96560(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各单位咨询电话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0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0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3、各学科层次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黄山市屯溪区委组织部 黄山市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0日
附件1:2020年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20年黄山市屯溪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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