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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蚌埠市政府债务管理中心(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2人)

2020-06-0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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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事业单位招考公告安徽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4.岗位取消、核减和改报。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缴费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减少招聘计划数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改报其它岗位;已缴费成功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6月24日9:00-12:00登录蚌埠人事考试服务大厅改报其它符合岗位要求的岗位,改报审核时间2020年6月24日9:00-17:00。符合改报而未改报或改报后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1日7:00至7月4日8:00登陆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公共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专业知识测试由考生根据报考岗位对应参加计算机、法律、财会等相关《专业知识》科目考试。三科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备考请参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A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2019年版)。

笔试时间为2020年7月4日,具体笔试地点和要求详见准考证。其中:

上午: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下午:14:00-16:00《专业知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申请加分人员将相关证明材料于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报蚌埠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蚌埠市体育路58号901室)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申请加分时提供以下原件: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笔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知识》成绩))÷3。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最终成绩达不到75分或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在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网站公布。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因笔试成绩未达最低规定分数线而不足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时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下一环节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等原件以及笔试准考证、从蚌埠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大厅下载打印的《蚌埠市政府债务管理中心(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资审表》等材料。其中: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和人事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意见。2、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3、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0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0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4、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凡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至2020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面试费(每人8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100分。设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五)成绩合成

总成绩=笔试最终成绩÷1.5×50% + 面试成绩×50%

每次计算合成成绩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依次以笔试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知识成绩顺序高低排序。若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通知)。体检时间、地点另定。体检及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体检工作参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务员局《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核实。凡因弄虚作假或与报名资格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规定程序适时组织递补,递补时分职位(以代码区分)根据考试成绩(按确定体检人员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每个阶段仅限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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