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配强社区工作者队伍,更好服务社区居民,经研究决定,面向金寨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4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或技能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1月1日-2005年11月1日出生);
(六)金寨县户籍(高(中)考录取时为六安市金寨县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六安市金寨县)或在梅山新老城区具有固定住房(以其本人、配偶或父母房产证或经备案的购房合同为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