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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在体检结束后迅速展开相关工作,凭介绍信到本人和直系亲属户籍地派出所,请求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拟定于2022年6月9日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网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请及时关注“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网站”、“公正蚌山”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六、聘用
根据公示结果,拟定于2022年6月15日,由我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本院聘用制法官助理;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我院与聘用人员直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初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经考试、考核合格,可择优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参照全省统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在全省统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资基础上上浮10000元。
1.试用期内,月均收入约58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2.转正定级后,根据核定级别等次及月度、年度考核结果,年收入约90000元—95000元(含“五险一金”)。
八、纪律监督
在招聘过程中,资格审查贯彻全过程,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蚌埠市蚌山区纪委监委派驻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九、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交的材料与招聘条件不符或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拟聘用在职人员须在2022年6月8日前提供离职证明,无法提供者,不予聘用。
4.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558号(东海大道与航华路交叉路口东南角)。
5.咨询电话0552-3713509
咨询时间:上午8:00-11:50,下午14:30-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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