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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体检
1、依据岗位应聘人员打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将名单在裕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考察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下,由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裕安区公安分局联合组织实施。主要对报考者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相关信息与招聘条件和要求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拟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裕安分局统一组织参加岗前培训。
(六)递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自动放弃等所致招聘人员缺额的,按综合打分排序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七)聘用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即确定为正式聘用对象,由裕安分局与本人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和待遇比照目前六安市公安局裕安分局辅警的统一标准执行。
五、其他事宜
本公告由裕安分局、裕安区人社局、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招聘公告、体检及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裕安区人民政府网(www.yuan.gov.cn)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
咨询电话:0564-3931821、3236216;
监督电话:0564- 3301669。
裕安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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