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聘用人员有关信息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五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按时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政策
(一)落实编制。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二)薪酬补贴。引进人才年度考核合格的,三年内分别给予博士研究生2.4万/年、硕士研究生1.2万/年的薪酬补贴。
(三)住房保障。引进人才家庭在我县无住房的,优先安排入住人才公寓。
(四)购房补贴。在绩溪县购买刚性和改善型新建商品住房,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2200元/平方米、1100元/平方米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最高补助24万元,硕士研究生最高补助13万元。
(五)其他优惠政策。协助解决引进人才配偶就业问题。引进人才子女义务教育阶段需在绩溪就学的,按照优先照顾、就近择优的原则予以安排。
六、有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人才政策电话:0563-8158075(绩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胡晟晏);
(三)考务咨询电话:0563-8150054(安徽省徽州学校:黎为国);0563-8169292(绩溪县教育体育局:王奎华);
(三)监督电话:0563-8162052 (绩溪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耿汉兵)。
附件:
1.安徽省徽州学校、安徽省绩溪中学、绩溪县东山中学简介
2.《2024年安徽省徽州学校、安徽省绩溪中学、绩溪县东山中学面向安徽师范大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3.《岗位条件设置参考的专业目录》
4.《2024年安徽省徽州学校、安徽省绩溪中学、绩溪县东山中学面向安徽师范大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
绩溪县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6日
附件2:2024年安徽省徽州学校、安徽省绩溪中学、绩溪县东山中学面向安徽师范大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xlsx【12.06 KB】
附件4:2024年安徽省徽州学校、安徽省绩溪中学、绩溪县东山中学面向安徽师范大学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xls【23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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