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度安庆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根据《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制度落实市县中小学教师招聘主体责任的通知》(皖教秘师〔2020〕90号)的规定,现就2023年度安庆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规范,分级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经批准,2023年度安庆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1个,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23年度安庆高新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23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35周岁以下”为“1987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2012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新旧专业对照表》《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的内容,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人员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8.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通过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请报考人员登陆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qpta.com/portal/web/)进行报名,按照报名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及提交相关材料电子档。报名起止时间:2023年5月31日8:00-6月9日18:00,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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