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3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程序
市直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其中市教育局负责中小学新任教师报名与资格审查、组织专业测试和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以及公示、办理报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
经核准,2023年度六安市市直事业单位(含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6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3月20日起同时在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luan.gov.cn/)、六安市教育局网(https://jyj.luan.gov.cn/)、安徽省人事考试网(www.apta.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中小学新任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证明,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对象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9:00至4月2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经短信验证后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4月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4月3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