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于报名后至2022年11月24日16:00前登录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报考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2022年11月24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25日18:00前,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视为自行放弃。
报名确认截止后,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核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降低开考比例。
(四)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22年12月1日,从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主要考试内容为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12月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亳州市政府所在地,详见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进入考场。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卷面分数100分。为确保新聘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5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岗位计划数的比例按2:1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其中工作经历材料,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需要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相应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2.香港、澳门大学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按规定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及成绩合成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2分钟。面试内容为高校“形势与政策”课的知识与课堂教学技能。面试方式为无生授课教学。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如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照工作经历年限从长到短(以缴纳养老保险年限为准)确定;工作经历年限也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以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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