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由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岗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5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金寨先锋网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合成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根据选调职位计划数和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1人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并进行公示。
2.体检由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指定的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笔试、面试成绩不带入差额考察环节。
4.考察期间,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5.考察后,各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党组(党委)研究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
(六)公示和调动
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金寨先锋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拟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拟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递补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导致职位选调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体检与考察环节的人员不得无故放弃,违者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金寨县直单位选调。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中共金寨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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