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寨县委编委研究,金寨县部分县直单位面向全县乡镇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参公人员)12名(详见附件1),其中公务员9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3名。
二、选调范围
全县范围内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实施公务员法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除外)。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26日之后出生)。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乡镇公务员报考须具有5年以上乡镇公务员岗位工作经历(含试用期,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0月)。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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