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不唯分取人。各遴选单位拟遴选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并在六安先锋网、遴选单位网站和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办理试用、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拟遴选人选在原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
公示、试用期间拟遴选人选缺额的,由遴选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拟遴选人选试用期满后,遴选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市委组织部电话:0564-3379495;0564-3379379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64-3334019
监督举报电话:0564-3379376
中共六安市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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