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体检。各遴选单位可根据实际,确定是否组织报名人员体检。组织体检的,应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如不组织体检,报名人员须提供最近6个月内市内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体检表。
2.考察。各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报名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报名人员诚信记录。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各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选,不唯分取人,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后,分别在淮北先锋网、遴选单位和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遴选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遴选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公示、试用期间拟遴选人选缺额的,由遴选机关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按规定进行。
在公开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作出适当调整,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
政策咨询电话:0561-3199387。
考务咨询电话:0561-305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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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北市委组织部
淮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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